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近日发布《2027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82号),组织开展2027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详见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通知公告:https://srp.ahjzu.edu.cn/kyy/website/index/notice。请有意向参与项目申报的导师,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对接,推动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是由教育部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创新性科研和人才培养平台,旨在促进产教融合、科教协同,以有组织科研创新促进有组织卓越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着力培育高端技术创新人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为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运行的基本单元,是立足产业急需、人才需要,由企业和高校联合申报与实施,集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双任务”为一体的协同研发项目。教育部将根据项目需求,单独、单列为导师团队配置工程博士和工程硕士研究生计划。
二、申报要求
1.合作企业要求:项目合作企业须是省内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型企业。所属产业须属于区域主导产业及优先发展领域,原则上聚焦汽车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绿色健康产业。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人才队伍建设,拥有高水平研发团队,能够配齐配强企业导师队伍,具备研究生科研实践及生活保障条件。企业社会信用状况较好,上年度具备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与人才工作基础。具备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合作的工作基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可参照企业申报条件,提出申报需求。
2.项目要求:项目应立足企业现实技术需求,坚持研究真问题、解决真难题,切实助推产业迭代升级与技术创新突破;项目应具备支撑一定规模高质量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条件。项目预期成果须对实现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实力、推进关键领域进口替代等方面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3.合作条件:企业须在 2026年11月30日前与我校建立正式产学研合作关系,并与我校导师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且落实研究经费(企业已拨付至我校的单项项目经费累计不少于50万元),其中横向合同中的高校主持人需与高校导师一致。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8年12月31日之后。
4.导师条件:校内导师申请工程硕士、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应具备相应工程硕士、工程博士招生资格。企业导师基本条件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三、 招生要求
1.计划申请:校内导师应具备本人所申请招生计划相应学科专业、相应培养层次的2027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春季批次未完成2027年招生资格申请或需要增补招生专业的导师,秋季批次可以补申请)。我校工程硕博士招生类别: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60生物与医药。按安徽高等研究院要求,招生计划仅限申请导师本人当年使用,如导师不具备2027年度相应学科专业招生资格,即便招生计划获批届时也将无法招生,并造成学校招生计划浪费。导师如申请招生计划,须获得招生院系许可,方可进行申报,且不允许更换招生院系,不允许依托他人代为申报和代为招生。招生计划获批后,将单列下达至导师申报的招生院系,招生数计入导师名下培养学生总数。
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须注意,根据学校现行规定,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与工程相关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其中单个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经费应不少于100万元,单个市级或行业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经费应不少于200万元。
三年内出现过名下学生拟录取后退出安徽高研院专项,或更换学生作为安徽高研院专项学生的(无论何种原因),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招生计划。
2.经费支撑:每个全日制招生计划须有50万元研究经费支撑,每个非全日制招生计划须有80万元研究经费支撑。单个项目申请招生计划数一般不超过3个(不区分培养层次,但博士招生计划不超过2个)。例如,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总额为100万元,可申请2个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或2个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或1个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1个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或1个非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
3.生源要求: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可用于招收通过推荐免试或全国统考录取的学生。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可用于招收通过推荐免试、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任一形式录取的学生。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用于招收定向生(即不允许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非全日制博士招生计划仅可用于招收项目申报企业在职人员。企业在职人员应具备硕士学位,不可报考本专项全日制博士。
4.深造条件:本专项的初衷是立足产业急需培养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因此对于专项硕士而言就业优先。如专项硕士希望进一步在我校深造,应选择完成专项硕士培养计划,并满足我校博士“普通招考”报名条件(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为必要条件)。同时,学校也支持特别优秀的专项硕士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继续攻读专项博士,但因无配套专项博士招生计划,须满足以下要求:
| 学生年级 |
招生计划来源 |
申请条件 |
备注 |
| 研一 |
不予转博 |
| 研二 |
安徽高研院专项博士招生计划 |
导师与原联培企业联合申报成功新项目,且新项目有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 |
原联培企业出具同意证明(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和学生实际表现) |
| 安徽高研院专项博士招生计划 |
导师与新联培企业联合申报成功新项目,且新项目有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 |
1.原联培企业出具同意证明(博士注册之后即事实上退出专项,即在企时间可能只有1年)。 2.安徽高研院书面同意。 |
| 研三 |
安徽高研院专项博士招生计划 |
导师与原联培企业联合申报成功新项目,且新项目有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 |
原联培企业出具同意证明(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和学生实际表现) |
| 导师与新联培企业联合申报成功新项目,且新项目有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 |
1.原联培企业出具同意证明(博士注册之后即事实上退出专项,即在企时间可能只有2年)。 2.安徽高研院书面同意。 |
| 非安徽高研院专项普通博士招生计划 |
学生本人导师或其他校内博导使用普通博士招生计划(学生在第5学期作为应届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 |
学生正常完成硕士阶段专项培养,完成毕业。 |
四、限项要求
1.已获批立项的2024年、2025年、2026年度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我校导师个人或团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填报的博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2名,硕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3名(原则上均是专业型)。
五、申报方式
2027年度项目申报实行围绕“指南申报”与“自由申报”双轨模式。
1.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登录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信息管理系统(http://srp.ahjzu.edu.cn/kky),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平台注册、项目申报等工作。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横向合同及经费回执单等申报材料需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清晰,申报书中各有关负责人须签字确认。
3.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需将系统生成的《2027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材料于2026年12月31日17:00前提交至发展规划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耿菁(发展规划处)、吴新龙(研究生院招生处)
E-mail: gengg@ustc.edu.cn、xlwu@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6495、63600270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