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申请通知
    

一、关于申请资格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函并附两份正高级专家推荐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申请科学基金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本单位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度在学校的工作时间。

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如未征得学校审批同意(含在2026320日前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以学校名义牵头或参与申请基金项目。

二、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创新研究群体,A 类和B类项目为同一类型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A类、B类及延续资助项目为同一类型项目。

2.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4.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含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含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 类)(含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项目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 年(含)以前批准的除外],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牵头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2023年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

2026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非所有项目都适用该规则),如涉及联合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卓越研究群体等,请直接咨询科研部。

5.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A项目和青B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6.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不计入。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卓越研究群体、青A延续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合计限 1 项。

正在承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但在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卓越研究群体项目。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除青A(包括青A延续)、青B、重大研究计划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青A延续、创新研究群体、卓越研究群体的负责人和高级职称参与人,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要求申请人是外籍人员,参与人国籍不限)。

正在承担及资助期满的青A延续负责人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卓越研究群体,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7. A项目、青B项目、青C项目、创新研究群体、卓越研究群体: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 1 次资助。青A延续资助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延续资助项目不受此限制。(注:创新研究群体,A类和B类项目为同类型项目。卓越研究群体,A类、B类及延续资助项目为同类型项目。)

8. 原创探索类项目申请和评审阶段不限项,立项后纳入正常限2项要求(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

9. 人才计划统筹衔接政策调整: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1,不能逆层次申请。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及其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但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如有其他人才计划的青A、青B请申请人员直接与科研部联系确认是否有申报资格。(新修订

10. 重点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新修订

11.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新修订

12.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联合限项:基金委重大项目(限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负责人和骨干)、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负责人和高级职称骨干)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数合计限 1 项。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请提前与科研部联系,并在2026311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新增

13. 联合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全部类型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含参与)和承担(含参与)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数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企业、民企、重大专项、"叶企孙"联合基金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后计入限项。新修订

1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高级职称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数量合计限 1 项。负责人和高级职称参与者在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准予结题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负责人在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青A、重大研究计划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申请人同年申请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合计限 1 项。

15.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合计限 1 项。

三、相关网址

1. 2026年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2. 在线填报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四、申请书填报方式

1. 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预算说明书和正文请下载2026年撰写模板,不要删减蓝色提纲内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新修订

2.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实行分类评审。

3.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新修订

4. 包干制项目(青A、青B和青C)无需编制预算,其他预算制项目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有合作研究单位的,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制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请提前联系财务处审核。

5. 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2”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代码应尽量选择到各学科二级4位代码(青C、面上务必选到4位数字代码)。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6.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我校伦理批件要求与开具流程请见《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阶段)伦理审查的通知》。

7.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8. 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有以上情况未在申请书中说明的将会导致申请书不予受理。

9. 尚未注册基金委申报系统的人员请将个人信息(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工作邮箱)发送给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开通系统账号,请二级单位做好人员资格审核。帐号开通后,请尽快按照激活邮件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

10.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新增

五、重点注意事项

1. 正文必须通过系统在线下载最新撰写模板(2026)。

2. 以我校名义申请和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全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外部合作单位填写对方单位标准全称(与公章一致)。

3. 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中,研究生、博士后和访问学者阶段导师姓名务必填写(导师信息仅用于采集,不体现在简历PDF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应连续,相应职称/职务/所在单位信息应务必真实准确。同一单位不同职级或者职称阶段应分段列出(不要合并)。

4. 请务必留意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中提出的不予受理范围,根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代码选择错误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5. 每个项目可以在线提出不超过3个建议回避的专家名单(谨慎选择)。

6. 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基金委其他项目的类型、名称,并说明与本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上述项目中已收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决定的,无需列出。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六、时间节点

1. 202631日前: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PDF,二级单位、科研部开始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可以申请退回修改。

2. 202636日:所有类型项目系统提交最终版申请书及附件,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

3. 2026316日:申报项目和申报清单正式提交至基金委。

4. 重要提醒:请拟申报卓越研究群体、创新研究群体、青A、青B、重点、重点国际合作、联合基金、原创探索、仪器研制等重点类项目的老师于25日前邮件告知,以免遗漏,以便后续做好组织。

七、科学基金申报联系人

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李璐璐:lilulu08@ustc.edu.cn0551- 63606707

沈  玮:shenkjc@ustc.edu.cn0551- 63601957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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