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平安中国)”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平安中国)”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103/5784.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 每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11日以后出生),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统一以202631日作为起始日期计算)。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一致。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是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科研人员,与项目牵头单位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项目正式申报书附件部分应上传项目(课题)负责人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全职在职人员的证明(需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牵头或参与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四大慢病重大专项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

2.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4. 落实《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2107号)有关限项要求,对项目(课题)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联合审查,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 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1231日之前结束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

三、其他要求

1. 对于明确配套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的项目,由经费提供方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并明确配套金额。

2. 对于有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遵守《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交《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并在联合申报协议中对科学数据汇交作出承诺。

4. 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应提交《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及查重评议结果。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10288:002025121616:00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114日前发送至maqianchi@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马千驰、戴古月

Emailmaqianchi@ustc.edu.cn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654663607567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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