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近日发布了《“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015/5772.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指南方向115项目应整体申报,可下设课题,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指南方向1620为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

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6511日以后出生。对于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第1619项的项目负责人应为198511日以后出生;申报第20项的项目负责人应为19901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受聘于内地单位或有关港澳高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本次限牵头申报本专项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下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本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本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项。

3.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4. 本专项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 项目任务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512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本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本专项项目。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10248:002025112716:00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031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2022年开始,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马千驰

Emaildaiguyue@ustc.edu.cn、maqianchi@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56763606546


科研部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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