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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08年端午节放假3天,即2008年6月7日-9日。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端午节、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原安排在6月9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6月7日(星期六)的研究生课程、双学位课程、实验课程照常进行,原安排的6月8日(星期日)的研究生课程、双学位课程、实验课程调至6月9日(星期一)进行。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