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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中科院人教局文件,2008年度第二批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08年度申请人应为2004年度及以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国科学院院长奖(特别奖和优秀奖)获得者,已毕业并在我校工作且未获得过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2008年9月15日前
请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到校学位办417室,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资助额度与项目管理
参见《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科研启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4〕317号)。
四、其他
资助项目完成或终止后,请各申请人按照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含电子版)和财务决算报告。对未能按时提交上述报告的单位,科学院下一年度将不再受理该单位此项目的专项资金申请
校内联系人:曹一雄 熊 文
联系电话:0551-3606541
附件:
校学位办
200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