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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科学院国际合作局通知,校外事办公室从即日起组织我校2009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一、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
1、重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国家级、省部级的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项目等。申报重点项目的请填报“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附1)。
2、普通项目:主要用于语言专家、社科专家、基础理论和理工类其他短期专家来访项目。申报普通项目者请填报“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申报表”(附2)。
二、重点项目成果报送
1、重点项目:经外专局审批资助的200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各聘请单位请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附4)。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原有水平、外国专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的主要作用与贡献、现达到的水平,如填补国内空白、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及具有推广价值等。对尚未执行完毕的重点项目,须报送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对于成果和效益特别突出的重点项目成果,可报送单行文字材料并提供相关图片。
2、学校将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中科院精神,实行奖优罚劣。对那些报送成果积极且成效显著的单位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那些不认真报送成果,或成果效益差的单位或项目要酌情减少支持。
三、申报截至日期为2008年10月15日.学校不保证未按要求申报项目的老师或课题组临时申请专家接待经费。务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总结与申报工作。
张梦萍 mpzhang@ustc.edu.cn Tel: 3602853
外事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