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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09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重点)室:
安徽省教育厅已于近日启动了2009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申请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请的项目类别为: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项目。
这三类项目对与安徽省“861”行动计划、合肥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等区域创新、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巢湖等生态系统保护、防灾减灾、新农村建设和信息、公共安全类密切相关的项目给予倾斜。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院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以及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联合申报。项目采取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与上述三所高校联合的方式进行申请,旨在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重点建设高校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省属本科院校承接国家级项目、增强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奠定基础。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院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省教育厅科技处初审,并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科研管理部门,确定联合申报意向。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双方各1人)。如获立项,资助经费各半。项目申报经合作双方单位和个人签署意见后,由省属高校方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2、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仅限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每个实验室(工程中心)限报一项,请各实验室(工程中心)对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把关。
3、为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对高校在2008年参加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巢湖市和淮南市(皖北区域)两次产学研合作活动中正式签约的项目,将单列指标评审立项。产学研合作项目由牵头高校申报,且要由合作企业所在地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签章确认。
三、申报限额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或一般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再受理其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四、其它事项
1、高等学校省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参照重点项目等次。
2、项目申请采用网络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网站网址为:
www.ahsr.edu.cn
。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请登录网站首页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往年已经注册许可的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新注册用户请点击网页左边的“注册用户”进行注册。网络申报截止日为9月3日。
3、请将项目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于2008年9月4日前送科技处433房间。联系人:许旻,Email:xuminhf@ustc.edu.cn,电话:3601955。
科技处
200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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