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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实验室:
为了繁荣发展和指导全国法学理论研究,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司发通(2001)0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事项
请于2008年7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
联系人:王敬宇
电 话:0551-3601955
科技处
200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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